金乡县诚信建筑规划设计院

金乡县诚信建筑规划设计院与金乡如意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0828执1796号
申请执行人金乡县诚信建筑规划设计院,住所地山东省金乡县文峰东路规划局院内一楼。
法定代表人寻霞,该单位院长。
被执行人金乡如意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金乡县胡集镇如意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乡县诚信建筑规划设计院与被执行人金乡如意置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济宁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仲裁字(2016)第68/177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