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正恒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边正恒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延边鑫海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财 产 保 全 裁 定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2406执保39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延边正恒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延边鑫海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2018年5月10日作出的(2017)吉2406民初108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局已经于2018年5月15日到保全财产所在地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延吉市房屋交易中心送达了(2017)吉2406民初108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和(2018)吉2406执保39号协助通知书,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延吉市房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接收并解除了被保全人尹龙善、崔星爱共有的坐落于延吉市太平街,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延字第1770**号房屋的查封,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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