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 因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通公(消)行罚
2 因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启公(消)行罚
3 因金恒花苑三期2#工程在2016年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中存在所附设计资质证书已过期等问题,被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