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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德锦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瀚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202民初15362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德锦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瀚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在本院诉前调解阶段达成调解并已履行完毕,原告于2020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王 静
书记员 崔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