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林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因在临江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刨花板东地块2#楼工程中存在一梯三户中间户型管道井考防溅一侧井壁耐火极限未满足2.0h的要求等问题,公司被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个月,项目负责人王艳华、结构专业负责人庄永明被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王艳华
  • 时间:

    2015-12-24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