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宇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淄博龙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天宇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519号
申请人:淄博龙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309国道贾萌路路口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3NG97Y8M。
法定代表人:伊兵,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天宇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沂源县城振兴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3493219798Q。
法定代表人:翟慧慧,总经理。
申请人淄博龙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天宇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7日作出(2022)鲁0306民初9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查封担保人徐霞名下鲁CY××××指挥官牌汽车;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天宇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85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担保人徐霞名下鲁CY××××指挥官牌汽车;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天宇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85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