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济南高新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院认为,原告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