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余姚市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281执恢50号

申请执行人:**市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城区俞家桥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17241653H。

被执行人:宁波太阳花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市临山镇临城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058252171Y。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28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初执案号:(2020)浙0281执1123号,于2020年04月2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标的额113866元,2020年10月28日本案终结执行,后在2021年01月25日恢复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