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0303执390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点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高新区*****天行健大厦****。
被执行人:淄博嘉瀚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红星茶城**
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0303民初6721号民事判决书,向上述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即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淄博东方雅典淄博嘉瀚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978934.05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其他财产,从中支付其欠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