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与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08民初16626号 原告:***,男,1997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南昌市。 被告: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A602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的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系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当行使,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王 芳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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