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03执4689号
***、长安大学:
***申请执行长安大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人仲案字(2021)第770号裁决书,执行标的---31083.62元。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449.62元,扣除本案执行费366元后,剩余款项已全部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03执4689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7月19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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