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黑0110执793号
申请执行人***,1985年5月23日出生,住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执行人哈尔滨保源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香坊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哈尔滨保源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请求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哈尔滨市香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哈香劳人仲字第(2016)第56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景志新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