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黑0129执1109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被执行人延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本院依据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129民初196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与延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要求被执行人延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给付勘测费277800元。2019年11月15日,被执行人延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给付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勘测费277800元。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交纳申请执行费406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向本院申请执行延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