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22执1052号
***、***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始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的始劳人仲案字(2020)28号已发生效力。因被执行人***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05日,已强制执行到位137188.50元并给付申请人。执行费1958元已经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案件已执行完毕。(2020)粤0222执1052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