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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1524号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0]第3059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0]第3059号调解书向被执行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收到本院执行通知后,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清偿了全部欠款。现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0]第3059号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152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3月4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