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铁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1221执718号
辽宁沅山建设有限公司、铁岭市民政局、***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沅山建设有限公司与铁岭市民政局、***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57273.4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57273.42元,其中,本金1159948.55元,利214445.88元,***行金67798.99元、执行费15080。本院已于2023年4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辽宁沅山建设有限公司。至此,辽宁沅山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221民初3234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