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沃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沃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26执恢43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沃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淼丰牧业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5)甬宁民初字第0208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15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的(2019)浙0226执恢43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