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清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哈尔滨清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尚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黑01执180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清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岗区华山路101号2单元11层1号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哈尔滨尚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161号1栋。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6)哈仲裁字第36号裁决书,受理了哈尔滨清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尚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现申请人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终结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6)哈仲裁字第36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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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张旭
代理审判员*宁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