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掖市甘州区***祁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702民初8847号
原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7号8B04室。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张掖市甘州区***祁连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祁连村村民委员会。
主要责任人:***,住甘肃省张掖市××区民委员会。
原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掖市甘州区***祁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原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准许撤诉理由),现原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73.00元,减半收取计636.50元,由****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康文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