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苏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ꓶ扎西、甘肃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102民初6342号
原告:***,男,藏族,2001年9月10日出生,住甘肃省临潭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雪慧,甘肃佳运(甘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彩,甘肃佳运(甘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甘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不详。
被告:范相南,基本情况不详。
被告:甘肃苏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不详。
原告***与被告甘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范相南、甘肃苏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通知交纳诉讼费用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郝辰光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侯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