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与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6民终915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72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1。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80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台山市。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4民初76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在法定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后未预交上诉费用,经法院向其送达《预交上诉费通知书》,仍未在通知要求的期限内预交,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应视为其对自己上诉权利的放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颜 茜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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