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281执3714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福州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255975376.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阜安办事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281724000794X。
法定代表人:***,职务村主任。
申请执行人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胶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2020)鲁0281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2020)鲁0281执3714号案件终结执行。
若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盛 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贾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