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内0785执保3号
***、广西方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与广西方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据申请人申请,本院于2023年2月22日冻结被保全人***在某银行账户内存款XX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实际冻结XX元,现已保全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规定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规定的意见》第二十一条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保全完毕,即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二)部分保全,即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
(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即未查询到财产可供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