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伟强环保页岩砖有限公司、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82执1143号
南雄市伟强环保页岩砖有限公司、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南雄市伟强环保页岩砖有限公司与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2022)粤0282民初194号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应承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偿还执行款人民币244171.82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3563.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故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