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82执1167号
深圳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粤02民终2846号法律文书,执行标的315141.97元,本案执行费4627.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南雄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已履行支付执行款315141.97元及利息的义务,并已缴纳本案执行费4627.00元。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本案以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处理。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