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305民初1382号
原告:巩立波,男,1961年6月21日生,汉族,居民,现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淄博临淄中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58号3栋。
被告:***,男,1989年11月12日生,汉族,居民,现住山东省广饶县。
被告: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4-18号。
原告巩立波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因原告、被告已庭外协商完毕且过付完毕,原告巩立波于2020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巩立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巩立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巩立波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