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1329执保281号
申请人: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北、东明路西御玺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1010469354961XL。
法定代表人:贾建坡,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晓伟,河南孙晓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新野县纺织路西段**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9MA40FF9F74.
法定代表人:金述宝。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河南省城建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财产调查及控制措施,现已将被申请人新野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予以保全冻结,本案现已保全完毕。依法应终结本案的保全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保全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范 斌
审判员 张志胜
审判员 张朝凤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艾晓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