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建投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212执229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建投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科苑纬一路**国际创新园****。
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建投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9778.85元,执行费1547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1月18日向被执行人建投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2021年1月22日被执行人建投数据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缴纳案款111325.85元。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青岛市崂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青崂劳人仲案字【2020】第775号裁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