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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224执1578号 ***、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怀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怀劳人仲案非终字〔2021〕80号劳动争议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支付二倍工资差额24300元,本院在2021年11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24565元(含案件执行费265元)转至本院暂存款账户。为此,(2021)粤1224执1578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广东广量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本案应承担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鉴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本案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粤1224执1578号执行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怀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