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

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93执恢51号
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
本院恢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长高老人仲裁字(2017)第7号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退还违约金、逾期利息合计9393.07元,在恢复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本院给付了执行案款9444.00元,其中执行费50元,执行案款9393.07元业已发还申请执行人。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对本院恢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