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朗坤物联网有限公司

安徽朗坤物联网有限公司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滨海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922执保471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
法定代表人:伍颖。
被执行人:安徽朗坤物联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757320778,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珍玉。
申请执行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1)苏0922民初3554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240000.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贾广斌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钱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