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8财保36号之一
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作出(2020)沪0118财保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华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3,850,000元的财产。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上海华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3,850,000元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童惠珍
法官助理 侯瑞娜
书 记 员 倪蔚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