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绵阳三沙商贸有限公司,住,住所地: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div>
法定代表人:伍立君,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移送的四川九洲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有限公司与绵阳三沙商贸有限公司买卖贷纠纷一案,该案申请标的440755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川0723执938号案件的执行。
该案终结执行后,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即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壮国
审判员 何 刚
审判员 刘仁辉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顾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