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景能源(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远景能源(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告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4民初10956号
原告:远景能源(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正方中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张雷。
被告:上海***告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环城路2222号6幢101室J915。
法定代表人:赵红蕾。
上列当事人间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远景能源(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计5,9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审判员  陆露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何馨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