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顺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04民初30976号
原告西安顺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1日立案受理后,西安顺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西安顺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于法无悖,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西安顺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孙雁南
书记员  袁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