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储安全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银储安全防护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12民初10144号 原告:**,男,1981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 被告:山东银储安全防护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783454008F。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山东银储安全防护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