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联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南联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有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102执3943号
南京南联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有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南京南联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有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20)苏0102民初7669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标的为首期调解款133156.96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上述义务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