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粤0309执保1523号
申请人深圳市平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JK单位。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哈尔滨金森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楼秀月街****。
法定代表人***。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9财保47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哈尔滨金森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096843.33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