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知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知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易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04执10051号
四川知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易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四川知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易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一案,天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津仲裁字第0391号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1005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