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112民初1529号
原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法定代表人:韩国超,系该公司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鹂萱、***(实习),系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7日立案。原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9,889元,减半收取9,944.5元,由原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审判员 郭 慧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