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12民初22185号
原告:**,男,199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210105199706230412,住沈阳市皇姑区。
被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
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6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16座)。
法定代表人:韩国超。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已的民事
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
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
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1-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邵
欣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