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与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12民初22185号 原告:**,男,199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210105199706230412,住沈阳市皇姑区。 被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 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6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16座)。 法定代表人:韩国超。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已的民事 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 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 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1-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邵   欣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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