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502执50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中巷村水中15号。公民身份号码:3202231966********。
被执行人:东营海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660171235R。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东营海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1年8月3日以(2021)鲁0502财保43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东营海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债权26万元。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述债权已到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东营海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的债权25675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高 敦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