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平市延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闽0702民初2164号
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2日立案。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 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向本院提 出撤诉申请,系其自主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 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 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福建省力和勘察设 计有限公司负担。多收取的案件受理费8125元,本院退还福建省力 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审 判 员 徐华强
法官助理 张玉萍 书 记 员 刘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