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博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苏州工业园区博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612执1707号
***:
本院于2020年6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博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9)苏0612民初2154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博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劳务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合计51182元。本院已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博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1850元(含执行费668元),并为你办理了执行款发放手续,将51182元执行款发放给你。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