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电数通智慧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胜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电数通智慧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粤0307民初25688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鹏胜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中电数通智慧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鹏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1月28日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及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0151950099640007211001)。原告未在法定期间内交纳诉讼费,亦未申请缓交或免交。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陶敏
书记员  吴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