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隆华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道某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27402号
原告:***,女,1983年7月19日出生,住长沙市雨花区。
被告:北京广济广德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0710室。
法定代表人:鲁巍。
被告:北京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0709室。
法定代表人:鲁巍。
原告***与被告北京广济广德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 判 员 张 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书 记 员 王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