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27544号之二 原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2号楼806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路10号中兴产业园I座I501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亦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可以准许。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 范 君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