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睿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睿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191执2002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9年8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温县。
被执行人河南睿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恒丰科创中心**楼**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6948677919。
法定代表人张会杰。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191民初1910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2月10日立案执行。本院于2020年12月11日依据(2020)豫0191执20024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河南睿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河南睿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一万一千二百一十九元零六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樊永鸿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翟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