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亿立警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04执5728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C1-C4栋203、303、403、503、603房。
法定代表人:谢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昂,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军,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湖南亿立警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潇湘北路与北津城路交汇处岳华新苑项目6栋12层。
法定代表人:刘林。
申请执行人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亿立警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的(2021)湘0104民初232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生效民事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南亿立警务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88944元(含执行费9197元);或其应得收入688944元(含执行费9197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应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万 彪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赵云冲
书 记 员  赵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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