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1002执2668号
申请执行人天地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竞业限制违约金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天地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生效的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京海劳人仲字[2015]第6339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查询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情况,均未果,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京海劳人仲字[2015]第6339号裁决书中止执行;
二、本院(2016)鲁1002执2668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在本次终结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